周五下班就坐火車回竹南了,因為第二次賣屋步驟是我要提供印鑑證明,

而約在周六下午三點辦理第二次交易

之前為了新竹市的生育補助15,000元,我在婚後就遷戶籍到新竹市自立一戶了

而印鑑證明要回戶籍地申請才行

所以本來預計周六下午要到豐原優生上媽媽教室,就放棄了

週五就搭火車回竹南,隔天早上到新竹香山辦印鑑證明

本來要坐火車回台中的,但老公說要載我回台中,還要陪我去彰化簽約

所以我們就先回台中後,一點多出發去彰化的匯豐銀行先去簽些清償申請文件

之後由代書來代領清償文件就可以了,這樣我就不用再跑第二次了

因為這些清償文件也是要回原銀行辦理

接著就到代書事務所以去繳交迎鑑證明,並收取第二次支票款項。

希望過年前可以辦好第三次的交易。那就等於我全部該收到的錢都進了口袋啦!

賣房後才知道,手續也蠻麻煩的。

首先:

從簽約到交屋的過程就是一般所稱的代書流程。買賣合約中,一定要確實了解各項條款所載明的細節內容,透過專業代書人員的協助,將可以減少您在這方面的困擾。

然而,在此之前,可能必須先學會如何選擇一個好的代書人員,因為他不但可以協助您對於整個契約內容的確認,還可以提供稅務規劃方面的建議。至於整個代書流程中,所需配合的事項,以及如何避免房屋交易風險等各方面的問題,都可以從代書人員那邊得到答案。

   代書流程說明

 一、簽約:

 買賣雙方針對不動產買賣價款達成協議,對於買賣流程,價款給付方式,買賣條件以文字方式詳載於合約書上,並且雙方親自簽名蓋章,經代書見證簽約之程序。

 二、用印:買賣雙方將報稅、過戶所需證明文件交付代書,代書並於增值稅申報書、契稅申報書、所有權移轉契約書(公契)、登記申請書上蓋好雙方印鑑章的手續,稱之為用印。

 用印流程應注意事項:1.簽約至用印約3~5日。2.聯絡買賣雙方用印時間、地點。3.由代書整理申報契稅及增值稅資料後送件。4.若買方需貸款,應於用印同時。5.請買方決定貸款銀行。6.由代書整理報稅及貸款資料後送件。7.銀行收件:審查、估價、對保、用印

 三、完稅:

 當稅單(增值稅及契稅)核發後,代書通知買賣雙方出面繳稅,買方並於同時支付完稅款項,此稱為完稅。

 完稅流程應注意事項:
1.核發稅單。
2.通知雙方完稅時間、地點。
3.繳納增值稅(現金1日內,支票3日內)。
4.簽收完稅款。
5.過戶、設定送件。
6.權狀核發。
7.銀行盡可能配合在稅款繳清同時領取設定文件。
8.過戶、設定送件。

 四、交屋:買方支付尾款,賣方將房屋騰空移交給買方使用,並以現場點交方式為之。

 交屋流程應注意事項:
1.代書至地政機關領取核發之新權狀。
2.產權登記完畢3日內通知買賣雙方交屋時間、地點。
3.買方備齊尾款、代書費、規費、服務費。
4.現場點交,完成手續。
5.取回權狀、本票、鑰匙、搖控器、住戶規約。
6.若買方有貸款而賣方無代償,於交屋前。
7.通知賣方領取清償證明,交與代書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。
8.塗銷登記完畢2日內通知買賣雙方交屋時間、地點。
取自於: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PRrodk.BBQfhBIwr2ppAri4lyKTo/article?mid=1887&prev=1888&next=1886&l=f&fid=32

不過通常代書費用就要看是那一方付了,像我這件是賣方付代書費,所以賣方就說他們要找代書
這時候就要注意代書是否是有證照的,而且一定要找代書來辦理才有保障
因為代書不會想丟了證照的。

其它相關買賣屋要注意的詳細事項
可以參考這個小精靈的奇摩部落格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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